各学院(部):为了更好地开展社会合作与服务工作,有效调动二级学院(部)积极性,经研究,各二级 学院(部)的社会合作工作需要指定分管领导和秘书各1名,以便加强职能部门与学院(部)之间的联系。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1年9月16日前,将分管领导及秘书名单发送至社会合作处邮箱(hzc@zafu.edu.cn),同时,提交纸质名单1份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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