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浙江省第十批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2-03-21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2〕57号)的要求,第九批省派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3月底结束,经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研究,现将做好第九、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工作,我校将于近日面向全校遴选第十批科技特派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和省科技厅、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科发农〔2007〕252号)精神,各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与原派驻乡镇的结对关系基本不作变动,人员可以一年一轮,鼓励支持连选连派,入驻时间和交接时间为轮换年的3月底。 二、申报要求 此次省级科技特派员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学科组建,即1名省派科技特派员须由2名校级科技特派员和3名院级科技特派员组成,形成团队后进行下派,获省级优秀科技特派员者可优先选派。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及时落实。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人员填写申报材料,于3月23日前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社会合作处(行政楼422)。 联系人:路 英63740880(9298880) 附件:1.下派乡镇目录 2.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