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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宁波市2013年度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者:  时间:2013-03-29  浏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实施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要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以科技强农惠农富农为宗旨,以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农业“两区”建设和农村“两房”改造为重点,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及示范应用,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新农村建设。组织推荐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要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要有利于改善农村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重点领域及内容

1、水稻、果蔬、林特等主要特色农作物新品种中试示范;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的高效繁育及健康养殖技术

2、新型农机装备的开发利用及优势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设备。

3、园艺栽培、山地种植、畜牧饲养、水产养殖等设施农业技术的集成示范。

4、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基质材料等农业生物技术的开发利用。

5、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适用技术及产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集成应用;农村社区医疗健康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应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其中产业化项目须由企业牵头申报。

3、优先支持农业“两区”业主建设单位、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示范村镇;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科技特派员为技术负责人联合申报。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申报规定要求上传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2、网上申报成功后,经各科技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五、其它事项

1、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资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重点项目各县(市)区科技局推荐不得超过5项,其它单位不得超过2项。其中重点项目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链的发展,体现技术的集成应用。

2、重点项目申请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0万元,并要求申请财政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科技总投入的30%,及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本金。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

联系人:

夏可宏(市科技局农社处) 电话:87186830

赵新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电话:2787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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