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3-09-30  浏览:

各团队科技特派员:

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计划的通知》浙科发农〔2013〕215号)要求,同意组建125个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75个县(市、区)的特色产业,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由首席专家牵头组织团队成员共同做好结对县(市、区)特色产业技术服务工作,通过五年努力,要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上取得明显成效。团队服务期:2013~2017年,主要职责如下:

(一)提出发展建议。团队科技特派员要深入结对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现状、技术需求和存在问题,根据国内外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进步动态,提出加快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协助地方政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推动抓好落实。

(二)开展技术创新。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组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支撑传统农业做优做强,并加快培育农业高科技产业。

(三)提供科技服务。面向特色产业发展和企业、基层的需求,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活动,健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培养一批农村乡土人才,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一批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农民依靠产业科技进步增收致富。

服务于欠发达县(市、区)特色产业的团队科技特派员要与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的实施有机衔接。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的主要职责

(一)做好组织协调与服务。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为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创新与服务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作用。

(二)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根据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的需要,合理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落实专人负责。各县(市、区)科技局应指定一名分管局长负责团队特派员的联络与服务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团队科技特派员成员会议,共同研究确定年度服务工作计划,每年底做好对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总结考评工作。

三、团队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考评

(一)主要支持措施

1.专项经费支持。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团队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200万元,每年支持省团队科技特派员10万元。结对服务于宁波市的省团队科技特派员,商请宁波市科技局落实资金支持。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围绕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实施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科技示范基地与科技示范企业培育、科技服务与科技培训活动等方面。省专项资金拨至有关县(市、区)科技局管理和支出。

2.科技项目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申报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农业公益性研究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立项支持。

(二)管理考评措施

1.签订计划任务书。按照上述职责要求,由省科技厅与团队科技特派员首席专家、结对县(市、区)科技局签订计划任务书。团队科技特派员与结对县(市、区)科技局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当年开展产业科技服务的情况。

2.动态管理与考评。省科技厅对团队科技特派员开展年度工作检查,2015年底组织中期评估,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可调整对团队特派员的专项经费支持。2017年底,开展全面总结和绩效评价。

3.近期工作要求。各团队科技特派员要与结对县(市、区)科技局认真会商,共同研究制订团队特派员结对服务五年工作计划,明确团队科技特派员的主要服务内容和目标。计划任务书经团队特派员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和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审核。

不详事宜,请与路英联系,联系电话:0571-63740880(内线9298880)

浙江省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计划.doc

浙江省团队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计划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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