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金华市第二轮“百名博士入企计划” 派驻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05-21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金华市开展第二轮“百名博士入企计划”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27号),省高校将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结对活动为金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重点是立足于高校学科、专业特色,选派高校优势学科、专业人才,以“5+2”“4+3”的形式到金华市高新企业研究院从事技术研发和攻关,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需求

根据金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企业实际需求,选派74名高校科技人员到52家金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担任院长(主任)助理。派驻时间原则上为2年。

二、工作任务

围绕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推动企业技术难题攻关,加快高校科研成果在金华的生产转化,促进建立更为紧密的校企产学研合作关系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

三、人员要求

派驻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根据企业需求,能保证驻企服务时间;

3.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参与产学研合作,工作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

四、对接方法

1.各学院(部)于2015年5月24日前将《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派驻人员意向表》(附件1)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合作处邮箱:hzc@zafu.edu.cn。学校汇总推荐至省教育厅。

2.在企业与教师初步沟通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会同金华市政府适时组织召开专项对接会,确定合作意向。

3.达成合作意向的,将与进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办理正式派驻手续。

五、保障措施

1.参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浙江省高新园区产学研合作对接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园区和企业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浙经信技术〔2013〕739号)实施。

2.金华市相关部门将组织对派驻人员科研活动及成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10万元奖励;考核合格的,给予5万元奖励。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享受所在县(市、区)人才租赁房有关政策。

联系人:王义辉

联系电话:63866640(内线:9296640)

附件:1.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派驻人员意向表

2.企业需求表

合作处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派驻人员意向表.doc


Copyright2015 浙江农林大学社会合作处网站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行政楼422室;联系电话:0571-63866640 63740880;传真:0571-6374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