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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派遣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6-05  浏览:

浙科发农〔2014〕8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各派出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新一轮科技特派员派遣计划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1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精神,经供需对接和协商,研究确定第十二批335名省派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服务和扶贫开发工作(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请各派出单位抓紧做好与派驻地科技局(委)和入驻乡镇的联络衔接,并于6月15日前完成第十二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的派驻工作。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于6月中旬对新派科技特派员进行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及时办好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手续。请省级各派出单位按照《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5〕8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欠发达乡镇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字〔2006〕66号)的精神,尽快将本单位今年科技特派员所需往返路费及下乡补贴的财务凭证,于6月30日前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3.认真做好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科技特派员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入驻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申报,要求有明确的实施基地、实施内容和目标。如申报上年延续的项目,要求提出新的实施内容和考核目标。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严格审核申报项目内容。

请各位科技特派员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在浙江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之窗(网址:http://www.zjsp.net/zjsp/kjtpy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申请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初审、盖章后并按附件格式汇总好报市科技局(委),再由市科技局(委)以纸质材料一式1份(附电子版)于2014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叶祥发 87054033

孙彩霞 87054039

E-mail:ktp2008@zjinfo.gov.cn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附件:1.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按派遣单位分)

2.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及派驻乡镇名单(按派驻地分)

3.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项目计划汇总表

2014年6月3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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