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浙江省第十二批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5-13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的要求,第十一批省派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5月底结束,经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研究,现将做好第十一、十二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工作,我校本次遴选的科技特派员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派50名,共计69人,我校将于近日面向全校遴选第十二批科技特派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批省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浙委办〔2005〕25号)和省科技厅、省农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浙科发农〔2007〕252号)精神,各省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与原派驻乡镇的结对关系基本不作变动,人员可以一年一轮,鼓励支持连选连派,对新增派50名,经供需对接确定派驻的乡镇。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派驻时间为2014年5月-2015年5月。

二、选派条件

针对乡镇产业发展对专业技术的需求,选派相关或相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同时重视推荐一些既有专业技术特长,又懂得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一专多能综合性人才,到乡镇服务。鼓励选派优秀后备干部到乡镇担任科技特派员,接受锻炼。

三、申报要求

此次省级科技特派员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学科组建,即1名省派科技特派员须由2名校级科技特派员,形成团队后进行下派,获省级优秀科技特派员者可优先选派。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及时落实。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人员填写《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1),请务必于5月15日前将电子件和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社会合作处(行政楼422),避免迟交表格错过遴选机会。

电子邮件:hzc@zafu.edu.cn

联系人:路英63740880(9298880)

(说明:学校方面经过与地方科技局沟通,在开化县、遂昌县的选派人数相对集中,每个地区下派人数大约在10名左右。)

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申报表2014.05.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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