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下发的《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征集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典型的通知》(浙农字函〔2017〕423号)文件要求,在全省征集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农业科研人员:省内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等院校的农业科研人员,包含离岗创业的科研人员;
2.农技推广人员:全省农技推广机构的农技推广人员,包含离岗创业的农技推广人员;
3.其他农业技术人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各类新型主体中的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农业的大学毕业生。
二、条件要求
推荐人选为从事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业科技人员。具体要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5年以上,业务精湛,有创新性表现,得到本部门、各级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具有典型性。事迹特别突出的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研或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可适当放宽。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申报,于11月16日前将推荐典型事例电子版发送至合作处邮箱(14566415@qq.com);
2.如上报多个典型事例,请各学院、各部门排序后报送;
3.要求每个典型材料单独放一个文件夹,包括1份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典型事例文稿、3-5张JPG格式照片(照片要求像素1M以上)。事例文稿要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联系人:王义辉,联系电话:63866640(内线9296640)
社会合作处
2017年11月7日